雅芳會員申請條款及權益須知
1.申請人必須單期單張訂單消費目錄內產品滿目錄優惠價新台幣(下同) 500元(含)以上,方得成為雅芳公司之正式會員,並享有會員專有的購物折扣,或參加雅芳公司活動等權益;如原訂購產品已缺貨不再供應,申請人需訂購其他產品以補足差額。於入會同時,雅芳公司將隨貨寄給申請人雅芳公司美麗權益書一本及會員權利及義務相關文件,詳載會員權益。申請人承諾會閱讀所有文件內容,並遵守文件內所有規範。
2.申請人所有訂單,由雅芳公司保留接受與否之權利。
3.申請人對所購買之產品不滿意時,得於收到貨品後30天內憑「雅芳銷售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原購貨發票、出貨明細及該項產品(含贈品)辦理退換貨事宜。
4.申請人聲明在本申請書上所填寫的資料均屬正確無誤。
5.申請人確認雅芳公司會員並無權利或被授權代表雅芳公司對外承諾或簽訂契約。申請人了解並同意雅芳公司會員並不被視為雅芳公司員工,而為單純之消費者。
6.申請人了解並同意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將產品售予第三方轉售,或透過任何商業機構或任何型態的零售店進行轉售;
2)利用未經雅芳公司授權之網路銷售或拍賣雅芳公司產品;
3)利用雅芳公司贊助之網站或其他雅芳公司相關通路,為非雅芳公司贊助之慈善或其他計畫或活動,向客戶、其他雅芳公司代表、業務領導幹部或任何其他單位,募集資金或從事其他項目。
7.本申請書自雅芳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在未取得雅芳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下,申請人不得將此會員資格移轉或讓予任何第三人。
8.申請人與雅芳公司皆可無需理由隨時終止雅芳公司會員之資格。惟如申請人於終止內12個月欲重新申請成為雅芳會員,將仍視為由原推薦人所推薦;若於終止後12個月後重新申請成為會員,始得更換推薦人。
9.休止會員:如連續12個月未消費時,雅芳公司將終止申請人之會員資格。
10.申請人同意雅芳公司得因促銷活動等因素而保留產品調度或修改價格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改折扣方式的權利,申請人並同意接受任何修改過之促銷活動或產品價格。
11.申請人知悉並且同意雅芳公司、雅芳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所授權之第三人,可蒐集、使用、處理及移轉申請人之個人資料,供雅芳公司『隱私權政策』及本申請書內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條款』所述之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共同行銷、業務推廣、會員服務、帳務管理)。「隱私權政策」之詳細內容,可至www.avon.com.tw查詢。
12.『AVON』、『雅芳』及其他產品名稱或圖案,皆屬雅芳公司 所擁有之智慧財產,非經雅芳公司書面授權或同意,申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加以利用,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13.申請人同意加入雅芳公司會員行列,並享有雅芳會員之權利與遵守下列條款、多層次傳銷相關法規及雅芳公司所頒布之政策、程序及守則等(以下合稱『契約條款』)之義務。雅芳公司保有隨時修訂契約條款之權利,並自送達申請人或自公告於雅芳公司網站後發生效力。
14.申請人同意若與雅芳公司間對此申請書有不同之解釋而造成爭議時,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雅芳公司之聲明:
為提供雅芳公司會員周延的美容專業知識、產品訊息,雅芳公司會指派經雅芳公司授權之人員(美麗事業代表)或客服人員就近或就便提供服務,且並不會因前項服務人員與雅芳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終止或解除而影響雅芳公司會員原有權益。